[感想] 遇到很討人厭的房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阿勇真可愛)時間18年前 (2007/01/06 22:1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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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地點 台北市吳興街284巷30弄x9號5樓 等我搬走 我會全po 我合約2/1 到期 我在來要住的房子也找好了 剛剛打電話給我現在的房東 跟他告知 我月底會搬走 總之合約也到期了 結果房東說 可是你沒兩個月前先跟我講阿 這要我怎租給下一個人 他說 我們當初在簽合約時 有講阿 要搬走要提前講 ↑ 這是在約沒到期之前 如果約都到期了 還要講 那約簽個屁阿 他現在就是一付不退我押金 我直接說 沒關係阿 如果你不退我押金 我只好提告了 他惱羞成怒 開始罵 你以為我會告輸你嗎 blablablalbalba....... 我很想跟他講 如果告 你應該會輸吧 因為合約上也沒寫我要提早跟你講我要搬..... 星期一會在談過 這房東很討人厭 這邊是電梯公寓隔成6間 住這邊的都說 約一到大家都要搬 我想應該不是我的問題 我常年都在租房子 要租房子的網友請小心 房東姓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0.215

01/08 16:20, , 1F
可是提前講不是禮貌嗎??
01/08 16:20, 1F

01/13 13:42, , 2F
恩,但是法院應該不會判沒禮貌有罪吧?!
01/13 13:4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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