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房客違約..
去年年底 家中買了一棟樓要改裝成學生套房出租
由於樓房在買來之前就已經是套房 配電線路已經布置完成
每間套房中只有冷氣接有獨立電錶 其於用電都是以同一線路連接
如果要全部改接成獨立電錶 不僅工程浩大而且拉明線又有礙美觀
所以在重新裝修的過程中就放棄改接成各套房獨立電錶
提供公用冰箱及飲水設備給房客
設定住戶的電費計算方式為:總電費扣掉各房間冷氣用電之後所有用戶平分
因此我們也在合約中規定個人不能使用冰箱或飲水機等電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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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的時候 有位房客來看房子看了立刻下訂
不過他說還有當時的房子的合約要跟房東談
所以希望晚一點搬進來
最後雙方談好 在4/1簽約 4/15搬進(我們有允許房客可以提早兩三天)
1.
不過前兩天發現 原來他在清明假期的時候就已經把東西搬進來而且進住了
而且他是反應了生活上的問題我們才知道他搬進來了
這跟合約似乎不太符合...
就算他要提早搬進來 是不是也該跟房東知會一聲??
瞥掉1/3個月的房租不管 還有其他水電分攤的問題
第一點還算ok
雖然這樣有點不尊重合約跟房東
不過反正遲早要搬進來 我們也可以接受他提早搬
也沒有打算去跟他要1/3個月的房租
2.
不過今天我媽進到他房間去幫他修東西(進去前有跟他講過)
卻看到房間裡面有熱水瓶及小冰箱
而且冰箱裡放了許多東西(可見不是以前買了現在擱在那邊)
這個跟合約又完全違背了..
當初合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因為有電費分攤的問題 這樣會嚴重影響到其他住戶的權益
想問一下 這樣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應對嗎?
可以強制禁止他使用冰箱嗎?
如果他不同意能不能直接跟他解除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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