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房客違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初夏。)時間19年前 (2007/04/11 0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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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5v895 (喵的勒)》之銘言: : 1. : 不過前兩天發現 原來他在清明假期的時候就已經把東西搬進來而且進住了 : 而且他是反應了生活上的問題我們才知道他搬進來了 : 這跟合約似乎不太符合... : 就算他要提早搬進來 是不是也該跟房東知會一聲?? : 瞥掉1/3個月的房租不管 還有其他水電分攤的問題 : 第一點還算ok : 雖然這樣有點不尊重合約跟房東 : 不過反正遲早要搬進來 我們也可以接受他提早搬 : 也沒有打算去跟他要1/3個月的房租 我以前租房子的經驗,通常是只要目前這個房間沒有人住, 房東都不會介意我提多早搬進去,因為空著也是空著, 所以要是我向你租,搞不好也是這樣,這個是事前雙方有沒說清楚的問題。 至於水電分攤的問題,如果知道他四月初就已經搬進去了, 當然還是算他一份啊,合理的行為沒有疑問。 : 2. : 不過今天我媽進到他房間去幫他修東西(進去前有跟他講過) : 卻看到房間裡面有熱水瓶及小冰箱 : 而且冰箱裡放了許多東西(可見不是以前買了現在擱在那邊) : 這個跟合約又完全違背了.. : 當初合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 因為有電費分攤的問題 這樣會嚴重影響到其他住戶的權益 : 想問一下 這樣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應對嗎? : 可以強制禁止他使用冰箱嗎? : 如果他不同意能不能直接跟他解除合約? 看你要跟合約走還是協調吧, 跟合約走,就要重新找房客,還有就是房租要怎麼辦? 看合約上當初有沒有註明,沒的話,那就讓他住滿一個月,收一個月的房租好了。 如果這種事情在你們出租的地方常發生,最好的辦法當然是獨立電表, 畢竟套房裡面,誰用什麼電、多少電,均分真的會有很大的問題, 另一種方法是,我以前曾經住過的地方,他會問每個人使用的電器來算電費, 譬如電視1點、冰箱5點、電腦1點之類的, A住的房間有10點,B住的有5點,等電費單到時,按比例均分。 這有一點自由心證的情況,不過那時倒是沒有糾紛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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