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的護照和一萬多元...
這邊我想導正推文的一些不正確觀念
房東雖然有藉口清空OohonaoO板友留在屋內的垃圾
但是顯然兩個盒子並未被當作垃圾丟掉
而是裡面的東西不見,只剩下空盒返還原PO
就是在這邊產生爭議
法律上有一條是遺失侵占罪,請查詢pttlifelaw
原PO吃虧在無法舉證盒子內是否存在妳的東西
所以我建議原PO當面去跟房東對質並且錄音
就可以查出是否裡面有東西存在,並且被丟棄
所以不是說撿到東西佔為己有就是無罪的喔!!!!
原PO雖然很不小心,但是大家還是多給她點意見比較實際
※ 引述《OohonaoO (。夏天的回憶。)》之銘言:
: 被房東丟了...
: 我星期天(3/23)搬家
: 搬回宿舍住
: 然後我在搬家的時候
: 忘了兩個盒子沒拿走
: 我到了星期一(3/24)傍晚六點
: 要上社課的時候突然想起
: 我的護照和錢 因為那筆錢是社費
: 所以我就回宿舍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忘在之前那邊
: 回到宿舍看了 果然沒拿回來
: 我就打電話給房東
: 我問他 我是不是還有兩個盒子沒拿
: 他說是阿 不過裡面的東西被我丟掉了...
: 我當下聽了很火大
: 馬上驅車前往 結果他只給我兩個空盒子
: 他說其他的已經被他拿去丟垃圾車了
: 更離譜的是 他說我看你的盒子很新很漂亮 我就沒有丟
: 你阿罵 我昨天搬今天回來拿 你就說丟掉了
: 裡面的錢 我要去那裡找
: 我還不知道你是真的丟掉還是把錢拿走了
: 雖然房東是一對老夫妻
: 但是 也不能這樣做吧
: 姑且 當作他沒拿走那筆錢
: 但我想 能不能要他做出一些賠償
: 我有跟他兒子說起這件事
: 他兒子說 會去問他母親
: 但是 就沒下文了
: 我想至少能要求他賠償護照重做的費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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