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的護照和一萬多元...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wanshiun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時間18年前 (2008/03/25 22:34)推噓5(5推 0噓 3→)留言8則, 6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原po如何舉證盒子裡面真的有原po說的護照跟錢?
原po不用求取大家之支持 我們的支持不重要
重點是 你要怎麼舉證?或是怎麼套話<---假設房東老夫妻倆真的偷了你的東西的話
前述的推文中有板友說 眾多推文沒有給原po實質的意見
我自己也有推文 我覺得我已經給了最實質的意見了
我很希望原po可以爭取 如果原po說的是事實
裡面真的有錢也有護照 然後也真的被房東老夫妻拿走的話
但就算上述的情形都為真 還是回到我第一段說的
怎麼舉證盒內被丟掉的東西的價值?
原po說有護照跟一萬多元 房東說沒有 怎麼舉證?
怎麼打官司?
就算真的告成了房東老夫妻遺失侵占罪 要求賠償 要賠多少?怎麼求償?
真的都是很大的問題~
再來 如果當初租約中有寫交屋後 乙方遺留的任何傢私雜物任憑甲方處置
乙方不得異議
先不討論道德層面 就講合約層面 原po都已經交屋了
根據合約就是交屋後還遺留在租屋處內的東西 就是合約所謂的家私雜物
那根據合約 代表乙方遺留的東西在交屋後乙方同意甲方任意處置
那 原po要依據什麼去爭取賠償呢?
另外就像前面有板友回文 如果房東老夫妻有偷原po東西
大可說沒有看到任何盒子或遺留物就好 何必承認有盒子
然後又承認東西被她們拿去丟了?
這部分的確不太合常理
當然 如果房東有拿走前房客遺留的大金額金錢 的確是有很大的道德瑕疵
但除非原po可以套出話 講出證據
不然 連道德非難 原po都是師出無名 無憑無據的
而且 依據常理推斷 也有可能房東老夫妻真的把那些東西當垃圾丟掉了
也有可能原po記錯了 盒子裡面的東西不是護照跟金錢
可能性有太多種
我只能勸原 po學個教訓 雖然是個很痛的教訓
也有可能是被房東陰到的慘痛教訓
但我實在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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