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崔媽媽的合約還需要更改什麼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alatariel (你是混帳東西嗎??)時間18年前 (2008/05/20 01:03)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ykey (順其自然)》之銘言:
: 下禮拜三要跟房東打合約了
: 然後六月才搬進去
: 下禮拜三打合約時會先給一個月押金
: 之後要給六月份房租時~再一起給另一個月的押金
: 房東說他們是用崔媽媽的合約
: 想請問
: 1 崔媽媽的合約有什麼需要改的嗎? 還是有什麼需要再加的呢?
我手上這本也是崔媽媽版本的~
基本上我完全沒有更動(我是房客,我自己準備的)
只是在裡面明確備註了水電誰支付 或是第四台裝機費之類的
: 2 那像我先給了一個月的房租~之後的再和六月份房租一起給
: 那在合約中要怎麼寫呢??
你可以說~押金為_____元 已於__月__日給付甲方______元
乙方應於__月__日再給付甲方____元
以上可以備註在第三條後面,第三條就是講租金押金的~
: 3 簽約要帶印章之外還要帶什麼嗎?
有時候可能會看一下身分證,確認填寫彼此資料是正確的~
: 4 之後房租都是月匯款的 那有需要要求房東給什麼單據 來證明我已經匯款了呢?
你匯款會有收據,把收據都黏貼再合約最後一頁
記得在租金部分請房東先給帳號~這樣收據才能證明是匯到房東戶頭
: 5 合約的一式兩份 是說兩份都是正本嗎? 還是有一份是影本?
: 那正本應該在誰那? 影本該在誰那呢??
兩份都是正本,一本是甲方所有(房東),一本是乙方所有(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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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4:4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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