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租押金、訂金…等問題。我該怎麼辦?
恩我是路人甲 =)
因為我自己在三重租房子,加上母親是包租婆,
我媽的房子也是我幫忙負責,所以多少有租屋的經驗。
看到這個Case,我有些想法
1.房東聲稱的另外5000元訂金是針對哪個事情所定出來的?
原定不是3000元嗎?
就算是之後租約的訂金5000元也是下一個房客的事情
2.房客簽約到去年12/31,今年隨時都可以離開不是?
只能說房東太粗心了,竟然沒有用契約好好綁住房客。
現在房客5/26說不會續租,這樣會太晚嗎?
這應該是道義上的問題,其實房客已經隨時可以離開。
而房客的押金3000元若房屋無任何毀損,理所當然可以要回,當然站得住腳
3.房客在5月初口頭說應該會續租,導致房東認為會繼續租下半年,
這部分是口頭上的不成文協議,房客頂多就是心理上的過意不去,
但是房東目前只能自認一個事實就是他真的不續約了!
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房東當然自己要快點po廣告找下一個有緣人
以上是淺見,各位歡迎討論 =)
Boris.
: 足夠你找新房客了吧,為什麼要我幫你找房客。
: 第三點:我本來就是住這的房客,也有押金在你那,幹嘛要和我收5000元的訂金,
: 我又不是來看房子的新房客…
: 就這樣,我心裡還是很不舒服,只是當下沒和他撕破臉,
: 但和他交涉過程,覺得這3000元押金,要拿回來好像不是很容易,
: 這房東看來是呷銅呷鐵的那種人…
: 請問板友,我該堅持討回3000押金,還是說這 $3000就給他買藥吃健康呢?
: (這3000我對而言還滿多的,足夠我生活三個星期有剩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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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人生風景
我看到被最美的月光籠罩著的總是荒蕪的山谷/我看到
被最密集的朋友簇擁著的總是友情的孤兒/平時想起一個城市先會想起一些
風景到最後必然只想這座城市裡的朋友/是朋友決定了我們與各個城市的親疏
B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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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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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bonda 來自: 60.250.39.16 (05/27 13:5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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