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什麼時候付租金
※ 引述《msnptt2 (藍飛)》之銘言:
: 七月才要進住,但最近就約好要簽約
: 房東是說簽約時直接付清租金(之前確定要租的時候也已經付了訂金)
: 因為金額還蠻大筆的,所以想請問一下
: 一般是簽約的時候付清嗎,還是可以住進去的那天再付?
: 付清的話會有風險嗎?
: 房東雖然不是住在租屋附近,不過搬家當天他是否應該在場?
房客跟房東之間真的很有趣
房客 ─ 太晚支付(押金+一個月租金)會擔心被別人搶走;
太快支付又擔心自己明天沒有飯吃
房東 ─ 太晚收到(押金+一個月租金)會擔心房客跳票,純屬玩票性質;
太快收到又擔心房客素質,是不是逃亡要犯等(純粹舉例)
所以就是個平衡的問題,只要雙方都可以配合的時間點就是最好的時候。
我建議
1.房客可以先給[訂金]
給1/3~1/2都可以,表示你真的要這房子,給房東確定的感覺。
2.跟房東協議一天[簽約]
雙方都ok的日期,房客在這天可以有充足的資金,
而房東也願意等他,但是沒有如期簽約,也可以沒收訂金;
當然簽約當天房客就要付清!當下房東就會交給房客鑰匙,任由他處理。
3.簽約之後隨時房客都可以搬進去,此時房東有沒有在場已經不重要了。
[例如]
我三重的房子,租金7500元/月,押金兩個月
3/13 看過房子後回去考慮
3/15 跟房東確認想要承租
3/17 給房東7500元訂金
4/1 跟房東簽約並且把餘款(15000元)繳清並且拿到鑰匙
4/5 正式遷入整理家具等
提供各位參考
B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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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人生風景
我看到被最美的月光籠罩著的總是荒蕪的山谷/我看到
被最密集的朋友簇擁著的總是友情的孤兒/平時想起一個城市先會想起一些
風景到最後必然只想這座城市裡的朋友/是朋友決定了我們與各個城市的親疏
B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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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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