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房租報列舉扣除額。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8/09/09 19:40),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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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eragi64 ()》之銘言: : 租賃契約書有一條: :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 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 目前的狀況是: : 我目前租賃住處租約即將到期,然後房東要收回房子然後賣掉, : 但是房東為了能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減免, : 所以希望我明年報稅時不要報房租列舉扣除額十二萬這項, : 否則這樣就會證明該房子在賣掉之前有出租用, : 這樣的話房東就無法享有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減免。 : 所以,在這樣狀況下,以及最上面那條規定, : 是不是可能造成這樣的狀況: : 我執意要申報租屋列舉扣除額, : 然後房東因此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免優惠, : 還得乖乖多申報這個房租所得稅, : 所以房東會要求我針對這個土地增值稅這項做補貼? : (當然,房東還會另外就因為房租所得稅增加之部分要求我做補貼) :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會這樣? : 至於是不是要另外再跟房東私下協議該怎樣, : 我只想先確定以上的問題是否肯定, : 我才知道我可以怎樣跟房東做協調。 : 謝謝。 首先釐清一個觀念吧, 雖然法律界有人認為這條「逃漏稅條款」合乎契約自由的原則, 但回歸最基本的報稅常識, 誠實報稅是每位納稅義務人應盡的義務, 合法列舉扣除也是每位納稅義務人應享的權利。 我的建議,如果房東人很好,你也覺得住得值回票價,不妨給房東一個方便, 或者雙方先試算一下報稅後的結果,彼此商量雙贏的折衷方法。 但若遇上機車房東,根本不需要顧慮,直接行使你應享的權利, 該怎麼列舉扣除就直接給它報稅了! 我跟你打包票,就算房東事後知道你報稅也絕不敢採取法律行動, 因為斤斤計較這條逃漏稅條款的房東,圖的就是那幾千元稅額, 上法院的訴訟費就超過這些蠅頭小利了, 而且,一旦真的告上法院,房東以前逃漏的稅反而會被一起調查, 房東真的敢用這個逃漏稅條款提告,那就等著瞧吧,看誰下場比較悽慘! = =+ 一定又有房東要強辯,說當初就是房客不報稅才把租金壓低, 真是如此嗎?別笨了! 依我這幾年的租屋經驗,看了不下幾百間出租案例了, 就算租金再怎麼不合理,從來也沒有房東會自認是「賺很大」, 會主動表示可以報稅的房東更是從沒遇見過,根本就是預謀逃漏稅, 可是一旦房客要求報稅,什麼理由都搬出來了, 原本就偏高的租金卻講得楚楚可憐,好像繳了原本就應繳的稅金就會虧本似的, 別再相信這種自導自演的說法了! 最後再度強調,這完全沒有「陰不陰」的問題, 合法報稅本來就不需要仰人鼻息,反而蓄意逃漏稅的人才是心裡有鬼, 不要因為市場上的不成文陋習,就平白犧牲自己的合法權益。 除非報完稅你還繼續住,會受到房東的刁難, 否則坊間租賃契約書的逃漏稅條款,純粹是嚇唬房客用的,不必理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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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貸款跟租金比起來... 我覺得台北的房東都賺不多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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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本金20年攤還 3.XX%利息 看新聞說 本金攤還要2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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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太中肯,感謝讓我長見識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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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是誰要出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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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敗訴那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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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 才 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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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房貸比租金高 但是要同時看到 房東日後出售就會把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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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24, , 8F
租金回收了 而且只在不賠售的前提下
09/11 22:24, 8F
文章代碼(AID): #18nc2Wu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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