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約未滿想全額退押金 拜託請幫忙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dir0813)時間17年前 (2009/02/27 22:5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我覺得你是租屋經驗不夠才去租到這種房子, 通風、採光是一定要靠對外窗的,對內窗其實一點作用都沒有。 在台北那種地方必須買除濕機24小時開著, 每天下班都會有一大桶水要倒,除濕劑只是拿來放衣櫃而已。 房子說完,說說房東和押金的問題。 我的看法是這種房東就是吃定租屋經驗很菜,又會自稱「小女生」的你, 錢在對方手上,根本就是沒有辦法拿回來,人性、現實就是這麼一回事, 你還去印什麼網頁、隔間資料都沒用啦, 房東也是吃定你不可能為幾千塊上法院、找調解委員會, 因為你連跟他大吵一架的勇氣都沒有,調解委員會也沒屁用, 他一看房東是老江湖,房客又是個小女生,委員也一定是叫你多擔待的。 我建議的作法就是趕快找新的房屋,8500就讓他扣一扣,算了, 因為你契約上根本不可能附註 「如房屋非水泥隔間,則甲方需賠回全部押金,不得異議」 「如房間採光不佳,太過潮濕,則甲方需賠回全部押金,不得異議」 本來出社會就是靠花錢學經驗,租久了、賠久了, 就會知道行情價、看房等眉眉角角在哪裡, 重點就是快點搬走,別讓自己的身體搞壞。 我自己在第八次搬家之後,一樣是被騙,去租到法拍的半凶宅 (該住戶前任擁有者開氣爆自殺嚴重灼傷,但當晚是死在醫院裡) 我一樣住兩個星期當場認賠押金立刻搬走,我可不想下班後心情無法放鬆, 經過多次搬家,會看採光、行情價、格局、建材、隔音又怎樣, 這回我還是得花錢學到「半凶宅」的教訓。 如果你真的想復仇,就直接上網宣傳他的房屋位置, 或者是直接將他的591關鍵字打出來,給大家觀摩觀摩, 增加他找房客的困難度。 但是你那間房我猜也是我姐之前的住處附近, 一樣是耕辛醫院那裡,格局一整個怪到最高點, 房屋小不說,唯一對外窗是對走道,冷氣裝在浴室裡,租金一樣是8500, 也是一樣,沒多久我姐就搬走了。 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情,等你身體出問題那就是大事情了,認賠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158.42 ※ 編輯: dir0813 來自: 122.122.158.42 (02/27 22:52)
文章代碼(AID): #19f_skSD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9f_skSD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