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早搬走賠押金 費用還需繳清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LoIn)時間17年前 (2009/03/09 09:58),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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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ytimesolo (daytime)》之銘言: 租約方面的問題不是很了解 所以想麻煩各位告知一下。 我跟朋友租這合約打一年 現在過了七個月 臨時決定要搬走 租約上面寫到提前解約 要賠上二個月押金(二萬六) 基本上屋主蠻苛薄的 所以也不打算試著爭取押金 有一條約定是這麼寫的 "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房屋或拖欠租金已擔保費抵償後  仍逾二個月以上 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  甲方得終止租約" 想請問 這樣我還需要繳清這邊的雜費嗎(當月份) 包括房屋輕微毀損 修繕的費用 加一加大約五千已內吧 目前繳的租金到 3/15 時間上面有點趕 可以請屋主給我們幾天時間嗎 如果屋主要向我們收這幾天的租金 需要給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9.164

03/09 08:16,
1.押金的賠償是因為你違約.而雜費是你本來就該付的錢.這
03/09 08:16

03/09 08:16,
部份和押金完全無關=-=所以當然要付清
03/09 08:16

03/09 08:17,
2.你可以要求屋主給你們幾天的時間.旦屋主可以拒絕.而且
03/09 08:17

03/09 08:18,
如果你們到3月16還沒搬.那你們可能需要多付一個月的租金
03/09 08:18
順便問一下 hiturtle 大 若給房客幾天寬限期 一般常見是幾天 (3天?) 另外 站在房東的立場 遇到這類租約未到期便提前解約的房客 是不是要注意些什麼 例如清點程序 告知房客應負責任 (違約責任)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6.2

03/09 10:23, , 1F
0天.給不給寬限期是房東的自由.而不是房客的權利.所以房
03/09 10:23, 1F

03/09 10:24, , 2F
東願意給你10年也行.旦房東不願意.一天也不同給你
03/09 10:24, 2F

03/09 10:25, , 3F
提前解約就你約定的當天當面清點物品.順差雙方把錢清算掉
03/09 10:25, 3F

03/09 10:26, , 4F
你該補就補足房東該退就退足.而違約責任自己看租約就知道
03/09 10:26, 4F

03/09 17:07, , 5F
03/09 17:07, 5F
文章代碼(AID): #19j7VQ24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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