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設在住商混合的舊大廈的公司,管委會可要求較高的管理費?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2009終於改暱稱)時間16年前 (2010/05/24 18:3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們是設在住商混合的7樓大廈的公司, 後天就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住戶大會)了。 依照手上的議程,管委會提議要將我們的每坪管理費提高到一般住戶的2倍。 除了我們之外,一樓都是店面,有康是美、飲料店,還有餐廳等。 而其他樓層的住戶,有人出租給學生,有人在家做網拍。 目前管委會的規劃是,非飲食性質的公司行號收取一般住戶2倍的管理費。 而飲食性質的要收到3倍;另外,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戶,則是減半。 我們是一般的小型貿易公司,進出人員十分簡單。 平時上下班、中午休息時間,員工才會用到電梯。 此外就是有快遞、或收費的人員,會麻煩到管理員通報登記等等。 夜間、週末等非上班時間,也都幾乎不會使用到公共設施。 認真來說,我們並沒有比其他住戶使用/消耗特別多的公設。 當然,就管理員服務的部份來講,我們可能有麻煩比較多, 我們願意補貼一點這方面的費用。 我想請教有經驗的板友,依照你們的經驗,2倍的金額是否太高了呢? 又,網路上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管理費是以持分比例均分大樓費用, 那管委會有權利訂這樣的差別管理費嗎? 還有一點疑問,例如上述在家做網拍的住戶, 也經常需要管理員代為接待快遞,或是登記訪客等等, 那管委會應該向他多charge嗎? -- ???***************??? 什麼??? 你居然問我為什麼? 我哪知道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89.227
文章代碼(AID): #1B-bTfaT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B-bTfaT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