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金錢] 和仲介談租金、電費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欸)時間16年前 (2010/04/07 22: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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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terioso ( )》之銘言: : 1.我有辦法再跟仲介殺價嗎,因為比廣告說的還貴,也沒有事後更改,這樣感覺很不好.. : 但是很擔心對方會說房東不肯...... 簽約的時候就要先殺好了 簽下去就沒辦法了 : 2.套房是獨立電表,應該是房東自行加裝的那種,6-9月一度收5元,其他月份一度4元, : 請問這樣的話,公共用電(公用飲水機、監視系統、走廊電燈)是不是應該讓房東出? : 跟仲介簽契約時可以要求這點嗎? 如果是台北市的話.我想這快要變常態了 佛心來的就是不管春夏每度4塊 黑心來的就是不管春夏每度5塊 公共用電該講清楚,但如果一般公寓分租套房 收這種價錢還收公共電費就太過分了 畢竟收這種價錢都還有小賺的 但如果是大樓的話.就要注意了. 有電梯的大樓等公共電費可是嚇死人的貴喔 如果是有電梯大樓這種價錢是不用額外付公共用電的話,還算OK 所以主要還是看公共用電是不是很貴.需不需要房客分攤 此時再來討論收的電費是否昂貴問題 : 3.跟仲介簽約,我給對方身份證影本(我有註明僅供租屋使用),然後我如果也能拿到 : 房屋權狀與委託書影本,是不是也比較有保障?還需要其他文件影本嗎,例如代為簽契 : 約的仲介身份證影本?? 不需要給身分證影本 只需要當面對證件清楚即可,簽約你本人.住的你本人 沒有法律規定要給房東身分證件影本 你也不需要拿到權狀影本 以下這是你要確認的地方 簽約的是屋主 => 看屋主證件以及權狀確認 簽約的是委託人 => 看屋主證件以及權狀確認 + 委託書影本(須附上) + 委託人證件確認 : (不清楚到時候契約上的"甲方"是房東的名字還是仲介的名字@@) 甲方是房東 : 4.浴室有兩條金屬管線通到天花板,我想應該是熱水器的管線,但是沒有看到開關也沒有 : 看到機體本身,這樣是不是不好? : 麻煩大家解惑了,非常感謝orz 如果是儲熱式的電熱水器.就很不好 因為會隨時用電儲熱..一般有獨立開關者為佳.不洗澡就關閉 要洗澡前開啟 不關.夏天可能還好.但冬天非常耗電 -- 飄下的絲線.敲出叮咚的音符.圍繞著冷列的空氣.像是紛亂的情緒. 200704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28.145 ※ 編輯: eyecolor 來自: 114.25.228.145 (04/08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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