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約未滿,室友提前搬走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Mickey)時間15年前 (2010/10/10 19:1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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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 我們是三人合租一層公寓,當初簽訂合約也是三人一同簽訂, 合約有明訂,若合約期限未滿搬離,必須得付出一個月的押金, 但由於室友已經住了十年,據此室友說,房東曾說過,若要搬離, 只要前一個月搬離即可,但此事並未白紙黑字寫明! 上個月(九月中),已住十年的那位室友由於私事必須要搬離, 他雖提早將近一個月向房東以及我和另一位室友提及, 此期間我和另一位室友上網po文找新室友,或問朋友, 但要搬離的室友由於期間忙碌都不在家,房間並未整理,也未留鑰匙讓人看房, 再加上此段期間並非租屋的熱門季節,故到今日(十月十日),我們並未找到室友! 但要搬離的室友表示只願付到十月十日的房租,(但她今日才即將整理完畢, 並將鑰匙給我們),剩下的房租要我和另一位室友分攤! 由於我們所付的房租依套房和雅房以及房間大小計算房價, 故分別為一萬、八千五、六千五,繳交押金方式也是我們各拿出各自房租的兩個月, 但各自所負擔之金額合約中並未註明,現在室友要搬離,沒有找到遞補的新房客, 要我們負擔他這個月剩下的房租,還要我們先墊兩個月的押金給她! 這樣合理嗎? 要搬離的室友雖有提早一個月告訴房東,但其實仍違反合約!(未滿一年) 要搬離的室友說找新室友應是大家的事,我覺得這我可以接受, 我們沒有要搬離的人也有努力要找室友,雖期間友人表示想看照片, 但由於室友未整理,也未留鑰匙,我們也不得其門而入, 期間要搬離的室友卻並未找人來看房遞補! 現在室友要走了,要我們負擔房租,還要要回押金,該怎辦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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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樣 退押金是房東跟他的事情 不是你們退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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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押金也不在你們手上 且還為約在先怎會要你們吐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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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你們難道不知道房東聯繫方式嗎 全部出來一起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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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東有答應他 提早一個月告知可以押金全退 請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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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東拿錢 因為錢不是你們收的 至於房子租金怎麼分擔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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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們跟房東直接商量 看是否可以半價或緩衝一個月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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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iP_16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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