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違約提早退租的事後處理
: ※ 引述《flfm0137 (Alice)》之銘言:
: : 目前在學校旁邊租屋,租約是從今年八月到明年八月,押金一個月6500,
: : 九月初由於私人因素必須退租,我預先繳了半年的租金,想說就合約上寫的
: : 「若提早退租則退押金一個月租金」,跟房東結清剩下的房錢。
: : 可是九月十幾號聯絡房東的時候,房東就一直強調我害他虧損很多,房子
: : 租不出去云云,就說如果我找不到新房客就不要搬走也不退錢,使我深感困擾。
: → aleeon:如果是只住一個月付全年只退一個月租金 這份合約就不合理了 09/29 17:52
: → flfm0137:我沒有砍價也沒有保證長住,就是一般的簽約,預繳半年 09/29 20:24
: → flfm0137: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明天找教官談談看,希望能和平解決 09/29 20:25
: → flfm0137:謝謝:)今天老師人員替我處理,一通電話房東就說OK了 09/30 23:49
我有類似疑問想請教各位。
目前我因鄰居吸菸、塑膠板隔音效果差而受鄰居夜半活動所擾...等問題想搬出。
合約為:
1. 租賃期限為一年(某日起至某日止)。
2. 租金每個月新台幣xxxx正。
3. 租金應於每六個月1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半年份。
4. 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兩個月租金作為押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
遷空時無息退還押金。
5. 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
6. 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我簽約時已繳半年租金與兩月押金。
請問,我若於租房滿四月後遷離,
房東可扣留我多少金額?我本來的理解是兩個月租金加一個月押金。
但租金單位是每月,依本討論串前例看來,是否可視為「預繳」,
請房東歸還剩下兩月的租金與一個月押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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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1.29
※ 編輯: ballII 來自: 218.160.181.29 (11/24 20:57)
※ ballII: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1/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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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1:05, , 1F
11/24 21: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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