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仲介與房東互推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ting)時間13年前 (2012/09/08 17:56),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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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跟同學合租房子畢業後就先搬走,但因為還有人住那邊所以就沒急著拿押金 這段期間舊房東把房子賣給新房東,不過還是一樣交由樓下仲介代為出租 因為明天剛好要回去,所以今天打電話問仲介說可不可以去拿五千押金 仲介卻說要找舊房東拿,我又找舊房東,舊房東又叫我找仲介 總之就是互推責任 我們一戶住四個人,有一個在合約結束搬走後下去找仲介拿有拿成功, 據仲介的說法是他先幫舊房東代墊 另一個因為要續住所以也沒去拿押金,只剩我和另一個人有這個問題 但是等到他要搬走後我想應該也會跟仲介說不清 當初簽押金約的時候是簽仲介的名字,我們的那張應該還留著 明天要去找繼續住在那邊的同學拿單子找仲介 不過我錯的是房子合約到六月底,但因為這期間很忙一直忘記去拿 但想請問一下大家明天去的時候仲介看到那張紙還是不認帳可以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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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仲介的名字就叫仲介付,仲介自己去跟房東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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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還沒結清,那張紙在手,你就可以去跟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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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仲介還是不理的話是要去報警嗎?還是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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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不管民事糾紛,直接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就可以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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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押金契約,如果只是表彰仲介收到,而非仲介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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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要向租約相對人請求。但如果看都看不出來,是仲介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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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為房東(即所謂的隱名代理),就可以直接向仲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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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上的押金返還請求權。為契約上權利主張,「誰是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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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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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不想走法院這條路,SP大的作法比較直接,不需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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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謹的要求,幾本上遵守誰簽誰負責,這樣就很佔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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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InPTjT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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