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房東] 怎麼簡單過濾房客?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Joey)時間1年前 (2023/07/09 03:12), 1年前編輯推噓8(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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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agRKUge ] 作者: cp296633 (Joe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怎麼簡單過濾房客? 時間: Sun Jul 9 03:12:27 2023 親戚房子去年租給通緝犯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8152357.A.D6C.html 簽約時才說只帶2個月租金 親戚長輩心善就簽了 可想而知 租金一直遲繳 最後直接擺爛欠租 被白住近半年 最近才打完返還房屋訴訟要送神了 不想重蹈覆轍 有啥簡易過濾房客手段啊? 要求提供 良民證/現場登網銀app show存款/上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正本 好像太過分了 基於簽約房客提供的身分證能即時查到啥(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是否為最新正本查詢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14 通緝犯查詢 https://eze8.npa.gov.tw/NpaE8ServerRWD/CE_Query.jsp 交通罰鍰尚未繳清查詢 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penaltyQueryPay 法院裁判書查詢(名字越菜市場越不準)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還有啥能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85.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8843550.A.AA8.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p296633 (114.36.185.206 臺灣), 07/09/2023 03:12:46 ※ 編輯: cp296633 (114.36.185.206 臺灣), 07/09/2023 03: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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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工作證明、薪轉 或是打電話去公司確認是否在職 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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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不齊3個月或條件不符的就別租了 別客氣 簽約時直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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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4:22, 1年前 , 3F
我家是公證+多簽一個連帶保證人 人比較多的 會要求多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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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雖然房客真的要騙也是沒辦法 但至少過濾掉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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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7:54, 1年前 , 5F
同意樓上,還有沒辦法付滿1租2押,高機率有問題,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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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寧可多花一個月再找租客,爛租客能讓你痛苦數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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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要求租客給名片,讓後打過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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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9:59, 1年前 , 8F
怎麼簡單過濾職業惡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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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晶不是被判八年了嗎 你有看到新聞報欠租房客被判刑? 再來跑的了和尚和尚跑不了廟 跟房東求償民事勝訴不會只得到一張廢紙 欠租的房客就真的只是廢紙 要拿這張紙還要花不少錢才有= = 社會上欠租房客數量絕對多過壞房東啦 壞房東只是吃房客怕麻煩訴訟而已 法律還是會還你公道正義...甚至還能讓房東判刑哩 媒體風向也站房客這 去人肉+曝光惡房東姓名長相 ... 那反過來呢? 有誰欠租欠到像張XX這麼出名? 還真沒有..遇到就算房東倒楣而已 就算上新聞 也著重在搬走後的屋內慘況 房客照片姓名都沒提到的..連想出名都沒辦法

07/09 10:24, 1年前 , 9F
噓啥 公證 雲端電錶 電子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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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一押 業務少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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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1:27, 1年前 , 11F
@Antihsieh 可以去公證啊,起碼資料公證人都幫你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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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申請補助也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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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1:29, 1年前 , 13F
但是公證碰到欠租不搬是廢物,廢到新北社宅都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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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證法了耶,這麼不公平的法律,不要說有保障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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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1:29, 1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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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1:33, 1年前 , 17F
這超過一年了,不知道有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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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p296633 (114.36.185.206 臺灣), 07/09/2023 14:12:15

07/09 20:02, 1年前 , 18F
M大 公證法13條修法目前沒啥實質性的進展,司法院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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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0:02, 1年前 , 19F
來反對後就又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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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1:09, 1年前 , 20F
現在租屋市場真的對房東很沒保障,租客真的要慎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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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些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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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足夠,給不起一租二押的真的不能租,感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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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的也不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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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1:09, 1年前 , 24F
正常的租客很多,別為了早點出租就隨便給方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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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會住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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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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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7, 1年前 , 27F
這有什麼好反對的?哪有不交租還要等期限滿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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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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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8, 1年前 , 29F
不然以後簽約,租金都全繳到第三方,只要沒有搬空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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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8, 1年前 , 30F
還就按月提撥租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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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白食還有法律保護是啥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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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反對的主要理由是合意終止、欠租兩個月這兩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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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有訟爭性,不宜由公證、強制執行等非訟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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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7:17, 1年前 , 34F
會侵害法院審判權,若增訂也有違憲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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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4, 1年前 , 35F
既然不宜,那就司法院認證公證對於房東的保障是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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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4, 1年前 , 36F
了,政府包租代管說什麼補助公證費用就是無用,欠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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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無法即時解決都是沒用的,要不加快速度,要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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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4, 1年前 , 38F
金全付,除此之外都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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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1, 1年前 , 39F
唉,只能說我國法制都是作半套,保障租客沒問題,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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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1, 1年前 , 40F
具訟爭性不宜由非訟解決也罷,但好歹相關配套如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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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徵、保證制度等也要引進。何況執行名義的標準是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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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整體政策綜合考量而不是以是否具訟爭性區分,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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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是找個理由,配合社會制造對立,仇富心態,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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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1, 1年前 , 44F
只是三輸,居住正義淪為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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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04, 1年前 , 45F
我也覺得司法院是不想淌渾水,那一半老百姓愛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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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04, 1年前 , 46F
,繳裁判費執行費請律師嗎?租一兩年,訴訟也要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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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04, 1年前 , 47F
兩年,以後房東契約打3個月6個月試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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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gRKle5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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