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尚未入住如何解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feather731)時間16年前 (2009/10/12 23:12),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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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狀況是 我已經跟房東簽訂租約,日期由11/1日開始 但是事後一些因素想要解約(我都還未進住喔) 目前已經付了兩個月押金,因為找仲介也付了仲介費 請問像這樣入住前解約,他會沒收押金嗎?(仲介費就算了) 有沒有這方面的法源依據? 還有一個問題是 如果契約書上有註明不得申報所得稅 這樣有效力嗎?是不是就無法申報了? 明天要跟房東討論,懇請高手指點迷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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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沒收一個月押金;不得申報沒有效力,除非說是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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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要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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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39, , 3F
基本上是看你們契約是怎麼規定的~並沒有說一定是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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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42, , 4F
如果有預付租金的話這部份是可以要求退還的~押金就要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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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53, , 5F
按這個情況來看,因為是你違約,應該要支付違約金給房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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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58, , 6F
般的制式契約大多是把押金當違約金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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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qqTMO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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