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簽約後三天內解約的賠償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世界真是小)時間13年前 (2012/06/29 15:49),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我上個禮拜在看房時 當場和新房東簽約 (合約書是711買的那種) 並給了兩個月的押金 一個月8500 共17000 房東也給我一個禮拜的緩衝時間 合約上打的生效時間比我們簽約當天多了一個禮拜 但兩天還是三天之後 我因為個人因素決定不租了 於是馬上跟房東討論賠償問題 房東跟我收了五千 我知道是我個人方面的錯 我只是想請問 這樣的賠償金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房東是多收我賠償金還是少收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3.129

06/29 15:51, , 1F
對了當我提出解約時 還沒到合約上載明的起租日
06/29 15:51, 1F

06/29 16:05, , 2F
不租就不能履約 就算還沒到起始日你也無法履行
06/29 16:05, 2F

06/29 16:06, , 3F
如果租約是內政部版的 提前解約大概是在第13條 一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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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6:07, , 4F
概是扣相當一個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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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6:10, , 5F
推樓上 你可以跟他ㄠ一下 看他願不願意
06/29 16:10, 5F

06/29 16:14, , 6F
那他有退你170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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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6:38, , 7F
有 退了17000後我賠他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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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6:38, , 8F
所以房東是少收我的賠償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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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6:55, , 9F
算是 只是會覺得很貴 以後租屋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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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7:27, , 10F
房東已經算不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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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04, , 11F
少收啊 原本該扣一個月的
06/29 18:04, 11F

06/29 20:08, , 12F
你現在知道自己一個簽名有多值錢了吧
06/29 20:08, 12F

06/29 20:09, , 13F
算一算周董的簽名可能還賣不到5000
06/29 20:09, 13F

06/30 13:06, , 14F
推樓上~
06/30 13:06, 14F
文章代碼(AID): #1FxLu7Z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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