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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合約] 提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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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租了一間套房. 約期簽了八個月 2010.12.01~2011.07.31. 因為一些因素想提前於1月底退租. 目前已經繳了第一個月的房租+押金三個月. 我的合約上有寫著.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決無異議. 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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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可以進去房子裡,就像你說的,合約還沒到期。警察和檢察官都不可隨便闖進人家的房子裡了(你房子租給他,就沒有使用權利了),如果未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客房間、並將房客的物品搬出者,恐將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的刑責。. 一樣不行。理由同上。. 支付命令之聲請須合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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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售的租賃契約,都會有這一條:「房客若擬提前遷離,應賠償房東一個月租金」。但天有不測風雲,許多人會因為工作、感情、家人、健康、甚至跟鄰房或房東不合,而提前解約。如果你很強硬的要扣下一個月費用,往往會鬧得很不愉快。將心比心,對房客來說這是平白損失,他如何能甘心?對房東來說,雖然減少了空房損失,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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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 問題是發生在我女朋友A身上. A之前房子租人的時候 因為第一次租人 還是新手 所以把承租人跟租屋人寫反了. 房客B原本是住到明年1月底(半年) 但是B因為家裡臨時有事情 且也找不到工作. 所以B禮拜一有跟A說他禮拜三就不住了 也把原因跟A說. 今天B要求A退還押金的時候 我是跟A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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