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設計比賽主辦單位不合理?!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有你真好.謝謝你)時間15年前 (2010/10/18 19:51), 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妹最近參加一個設計logo比賽 可是我對於主辦單位的參賽注意事項覺得有點不合理, 所以想問問各位見識廣博的高手: (參賽內容 以下說明) 1.競賽程序: 完稿作品以A4彩色稿輸出(直式列印)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 若作品未達到該獎項之品質,主辦單位得以從缺之。 2.獎勵辦法: 取1名優勝,獎金2萬元,含獎狀乙只 3.參賽注意事項: 1.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 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 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 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參賽者之作品設計著作權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歸屬於台南縣政府所有, 且台南縣政府擁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4.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 5.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 應依稅法由扣繳義務人代為扣繳10%稅金。 6.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7.得獎作品將使用於龍崎鄉竹產業相關產品識別系統。 8.作品需使用向量檔,或dpi300以上,需使用CMYK印刷色模式以及附作品光碟。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在於,因為沒有得獎的作品主辦單位竟然可以修改檔案 變成自己要的logo,而且如果獎勵取 1.2.3名就算了,但是只取一名, 若是全部的件數都達不到他們要的標準, 縣政府還可以修改他覺得不錯的logo當作自己的logo! 讓我覺得感覺比賽有點像是一個幌子, 請問各位高手,主辦單位的參賽注意事項到底是合理還不合理呢?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 謝謝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27.86

10/18 20:08, , 1F
修改檔案這個很奇怪…改也要有改作權吧!!直接讓他改?
10/18 20:08, 1F

10/18 20:09, , 2F
第二項完全就是在凹…這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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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0:10, , 3F
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10/18 20:10, 3F

10/18 20:10, , 4F
「一切權利」?什麼啊 = =
10/18 20:10, 4F

10/18 20:13, , 5F
簡單講就一萬八買斷不付比稿費,完畢。
10/18 20:13, 5F

10/18 20:19, , 6F
樓上精闢!
10/18 20:19, 6F

10/18 20:31, , 7F
1樓大大我也覺得很不合理,一個縣政府LOGO搞這樣
10/18 20:31, 7F

10/18 20:31, , 8F
有沒有可以申訴的地方阿~趁現在比賽還沒截稿~
10/18 20:31, 8F

10/18 20:32, , 9F
不然對參賽者權益可真是好受損
10/18 20:32, 9F

10/18 20:47, , 10F
是soho就不會參加﹐會參加就不是soho(除非是不計代價,求曝光)
10/18 20:47, 10F

10/18 20:56, , 11F
縣政府辦這種比賽真的反而讓人覺得很沒常識
10/18 20:56, 11F

10/18 20:59, , 12F
就算參加也不能曝光什麼 說不定根本不了了之
10/18 20:59, 12F

10/18 22:18, , 13F
看就知道寫規定的人不懂法律吧,寫了亂七八糟= =
10/18 22:18, 13F

10/18 22:19, , 14F
不合理的要約我記得可以申訴之類的(即使他寫不得異議)
10/18 22:19, 14F

10/18 22:19, , 15F
但是方法我忘了,可能要查察
10/18 22:19, 15F
文章代碼(AID): #1Cl3Il1Q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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