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 引述《gtl (... )》之銘言:
: 補充(與原PO問題無關)
: 特教實習結束只有分身心障礙與資優兩類教師證
: 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如果你已經修畢例如淡江第二專長的學分
: 則可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第一張教師證是拿特教的話
: 只能登記成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身心障礙類數學教師證
: 不可登記為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中等教育數學教師證
我想這是不是因為在職的第二專長班
並不需要修教材教法,教學實習,所以就無法登記中等xx教師證?
: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大學就修完第二專長學分
: 你在實習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就可以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而在大學畢業前就修完的輔系,通常也會把教材教法,教學實習都修完
所以才能加科登記?
: 不過作業過程大約需要一兩個月
: 以上是三年前的經驗
: 現在有沒有修改就不曉得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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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pense ,donc je s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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