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暱稱不見了?!)時間18年前 (2007/03/03 11:20),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 引述《gtl (... )》之銘言: : 補充(與原PO問題無關) : 特教實習結束只有分身心障礙與資優兩類教師證 : 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如果你已經修畢例如淡江第二專長的學分 : 則可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第一張教師證是拿特教的話 : 只能登記成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身心障礙類數學教師證 : 不可登記為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中等教育數學教師證 我想這是不是因為在職的第二專長班 並不需要修教材教法,教學實習,所以就無法登記中等xx教師證? :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大學就修完第二專長學分 : 你在實習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就可以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而在大學畢業前就修完的輔系,通常也會把教材教法,教學實習都修完 所以才能加科登記? : 不過作業過程大約需要一兩個月 : 以上是三年前的經驗 : 現在有沒有修改就不曉得了:P -- Je pense ,donc je sui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45.146.235

03/03 15:46, , 1F
差不多意思啦! 特教加普通科 稱為轉類科
03/03 15:46, 1F

03/03 15:47, , 2F
主要就是因為特教跟中等教師是不同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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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5:47, , 3F
所以實習跟教材教法不能共用
03/03 15:47, 3F

03/03 17:44, , 4F
本系列討論皆已收錄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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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5, , 5F
Z→9→8
03/03 17:45, 5F

03/04 15:33, , 6F
第二專班真的只能登記在特教之下嗎?
03/04 15:33, 6F

03/04 15:34, , 7F
不能登記在中等之下嗎?還是兩者都行?
03/04 15:3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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