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高職綜科寄讀注意事項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註冊組 應該好多^^)時間18年前 (2007/09/02 15:1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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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讀學校以同性質同科別,且以借讀一學期為原則。 借讀學校應將學期成績通知原就讀學校處理(包括發給修業或轉學證明書) 超過一學期,應依轉學規定,轉入借讀學校。 2. 主要由借讀學校負責,除非是有關公費處理。 (特殊學校轉高職綜科,會牽扯比較多...) 當然,發函給借讀學校,提供特推會會議、IEP、成績證明阿... 國立學校的話 應該還要提「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會議」申請轉安置並通過。 打電話給註冊組吧 詳細的流程會更清楚,這是我的印象而已啦。 ※ 引述《juala (阿磊)》之銘言: : 請問各位特教前輩 : 本人在高職特教一邊服務一邊學習 : 說真的很多實務經驗書本不會?的, : 想要讓自己更好、服務更多人、讓人更重視特教 : 只有一條路,自己要懂很多,但也要去付出喔 : 言歸正題(以上是高職綜科的問題) : 班上學生想利用轉學機制去家裡附近的學校唸,不過已經錯過 : 通常轉學安置時間(每年的45月及1112月,也就是新學期前的時間) : 現在就是只能以寄讀的方式 : 我聽說是由本校上簽校長核可後發文到要寄讀的學校,那邊要收 : 才可去念。 : 現在問題來了 : 1. 是否之前中辦有發函寄讀的相關事項 : 處理辦法至全省各高中職綜科做參考依據呢? : 若有可否分享呢? : 2. 若乙校想收該學生(寄讀者),相關的福利或發生問題時怎麼處理呢? : 謝謝各位前輩指教。 -- http://www.wretch.cc/album/zxcv6688 我怕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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