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過動兒的鑑定流程
※ 引述《evilang (P仔的孩子叫P醬)》之銘言:
: ADHD是只要給醫生鑑定之後就好了嗎?
: 那特教組長有要做什麼事嗎?
: 不是很懂...
: 請大家幫幫忙...
: 謝謝!
: 抱歉!忘了說!是高雄市的國中
: 再問一下學生的座位問題...
: 坐教室前面(講桌旁)他會轉頭扮鬼臉給同學看...或尖叫...
: 坐教室後面老師又管不到...叫得更大聲...
: 那請問他在普通班的座位該怎麼安排呢?
: 謝謝!
ADHD是醫生給的診斷名稱 代表他有醫療上的需求
如果老師判斷 覺得他可能也有特教上的需求
那就必須像其他障礙類別一樣 提報鑑輔會 透過高雄市情障鑑定流程
經教授研判後 給予"嚴重情緒障礙"這類別名稱
高雄市研判教授的主張應該是傾向"有醫療需求 不等於 有特教需求"
也就是說 一位小孩如果被診斷ADHD 但在服藥後 表現與同儕相仿
那就表示他可能只有醫療需求 而沒有特教需求 也就不用將它納入特教中的情障類
所以組長如果覺得這位個案確有特教需求 那就去資源中心搞清楚情障鑑定的流程
(也就是該交哪些學生資料 以及什麼時候交)然後就交給教授研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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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01:1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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