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過動兒的鑑定流程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喔)時間18年前 (2007/09/15 14: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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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ang (P仔的孩子叫P醬)》之銘言: : ADHD是只要給醫生鑑定之後就好了嗎? : 那特教組長有要做什麼事嗎? : 不是很懂... : 請大家幫幫忙... : 謝謝! : 抱歉!忘了說!是高雄市的國中 : 再問一下學生的座位問題... : 坐教室前面(講桌旁)他會轉頭扮鬼臉給同學看...或尖叫... : 坐教室後面老師又管不到...叫得更大聲... : 那請問他在普通班的座位該怎麼安排呢? : 謝謝! ADHD是醫生給的診斷名稱 代表他有醫療上的需求 如果老師判斷 覺得他可能也有特教上的需求 那就必須像其他障礙類別一樣 提報鑑輔會 透過高雄市情障鑑定流程 經教授研判後 給予"嚴重情緒障礙"這類別名稱 高雄市研判教授的主張應該是傾向"有醫療需求 不等於 有特教需求" 也就是說 一位小孩如果被診斷ADHD 但在服藥後 表現與同儕相仿 那就表示他可能只有醫療需求 而沒有特教需求 也就不用將它納入特教中的情障類 所以組長如果覺得這位個案確有特教需求 那就去資源中心搞清楚情障鑑定的流程 (也就是該交哪些學生資料 以及什麼時候交)然後就交給教授研判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9.225

09/16 01:17, , 1F
但是我家的老大就一直認為這是特教....XDD
09/16 01: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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