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立台師大96年碩士班考試試題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萬望明見萬里)時間17年前 (2008/04/05 0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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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yao (Ken)》之銘言: : 扣除掉共病的情形不談, : 妥瑞症所表現出的行為異常若可明確判斷為器質性因素引起(神經迴路異常), : 也許就可適用上述的排除條款了。 : http://www.ttfa.org.tw/know2.htm 提到: : 「Tourette's syndrome 是神經學的問題而不是精神病學方面的問題, : 嚴格來說它的致病機轉仍不清楚……」 : 也就是說,如果醫學界一旦確認妥瑞症的致病機轉是根源於神經生理方面的異常, : 那麼妥瑞症可能就不再屬於嚴重情障的範疇了。 :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樣子……? 定義裡面強調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而嚴重影響到生活適應者, 像CD、ODD也包括在嚴重情緒障礙類別中,都是從表現出來的嚴重問題行為, 作為鑑定、診斷標準。 雖然隨著認知神經科學的發達,以及研究人類大腦活動觀察的科技進步 比如腦波圖(EEG)、功能性核磁共振顯像(FMRI)以及質子放射斷層圖 (PET)等,陸續指出不少障礙的因素有著神經生理基礎毛病,比如ADHD、 強迫症以及妥瑞症等等,但還是存在著許多未知的謎待探索中。 ********************************************************************* 摘要洪儷瑜教授寫的『嚴重情緒障礙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說明』其中的一小段: 「嚴重情緒障礙」相當於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簡稱IDEA)所稱之「嚴重情緒困擾」(seriously emotional disturban 美國學者對於此名稱提出二個主要批評:名稱只有「情緒」未指出「行為」,易讓人忽 「行為」異常的一群;加「嚴重」加深此障礙的負向標記作用,因此,美國學界建議 「情緒或行為異常」(emotional /behavioral disorder,簡稱EBD),可以兼顧分合的優 又可避免嚴重之負向名稱。國內有學者也曾以國人對「異常」與「障礙」之看法異於英 文,而建議採「情緒或行為障礙」。 ***************************************************************************** 關於妥瑞症,目前有許多證據指向此症狀是源於腦基底核多巴(Dopamine) 的高反應性。看樣子,嚴重情緒障礙的名稱,果然如上述般, 容易被誤導以為純粹是精神疾病、情緒上的問題,而忽略了『行為』異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37.77 ※ 編輯: oneoon 來自: 220.142.237.77 (04/05 00:52) ※ 編輯: oneoon 來自: 220.142.237.77 (04/05 00:53)
文章代碼(AID): #17zbpDl6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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