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過動+情障的孩子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ume)時間16年前 (2009/08/17 06:3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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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現在遇到一個狀況 目前手邊有一個要安置到機構生活的孩子 他本身領有精障手冊(輕度情緒障礙+過動) 機構不太敢收~~因為孩子的手冊去年就過期了 機構希望我這邊再送一次醫院做鑑定 我請孩子家裡的社工去安排鑑定 卻得到醫院醫師回覆說:孩子不到要做精神鑑定的狀況(@@) (因為之前的鑑定是在外縣市做的,好像是為了孩子福利才給手冊) 我擔心孩子未來安置到外縣市無法接受特殊教育(特教班、資源班)資源 社工是說孩子具有 特教生資格 我實在不太懂這是什麼意思(有資格是由什麼來證明?若有證明代表孩子 升上國中後可接受特殊教育嗎??) 我想問大家: 1 這樣的孩子是不是進資源班或特教班就讀比較好? 2 由以上這種狀況來看,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孩子享用較多教育資源? 3 真的有特教生資格這種東西嗎?如果有的話,適用全國嗎? (預計將孩子從北縣轉到南投埔里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60.226

08/21 01:13, , 1F
可以請特教科先通知南投特教科 詢問相關轉銜問題
08/21 01:1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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