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過動+情障的孩子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彩虹在哪裡)時間16年前 (2009/08/17 15: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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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mebashi (ume)》之銘言: : 各位好 : 我現在遇到一個狀況 : 目前手邊有一個要安置到機構生活的孩子 : 他本身領有精障手冊(輕度情緒障礙+過動) : 機構不太敢收~~因為孩子的手冊去年就過期了 : 機構希望我這邊再送一次醫院做鑑定 : 我請孩子家裡的社工去安排鑑定 : 卻得到醫院醫師回覆說:孩子不到要做精神鑑定的狀況(@@) : (因為之前的鑑定是在外縣市做的,好像是為了孩子福利才給手冊) 你的意思是說 孩子並非是真的情緒有問題的學生嗎? : 我擔心孩子未來安置到外縣市無法接受特殊教育(特教班、資源班)資源 特殊教育本來就是給真正有需求的學生歐 如果不是特殊生 就沒辦法給這種資源 : 社工是說孩子具有 特教生資格 : 我實在不太懂這是什麼意思(有資格是由什麼來證明?若有證明代表孩子 : 升上國中後可接受特殊教育嗎??) 我也不懂你們在說啥耶.... 有鑑輔會的特教正式生才能有轉銜後的教育資源 : 我想問大家: : 1 這樣的孩子是不是進資源班或特教班就讀比較好? 孩子狀況敘述不清楚 所以無法判定 : 2 由以上這種狀況來看,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孩子享用較多教育資源? 如果真的是特殊學生 需要「教育」資源 可請學校的特殊教師幫忙鑑定 經由「鑑輔會」的認可 就能有教育資源 但如果是要有免學雜費、免午餐費的福利 是屬於內政部的 那就要從醫院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 3 真的有特教生資格這種東西嗎?如果有的話,適用全國嗎? ~~~~~~~~~~當然有啊!~~~ 教育資源方面 不適用於全國 北縣的轉到南投埔里時 請將他的特教資料 包括IEP一起寄過去 由當地的老師再幫他申請該縣市的「教育」資格 如果是手冊 那就是適用於全國了 : (預計將孩子從北縣轉到南投埔里就讀) 其實你可以問一下你們學校的特教老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9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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