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身障職員不足 北縣16校挨罰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爛V屎塔 爛微軟 爛諾頓)時間15年前 (2009/10/12 09:08), 編輯推噓27(2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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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09709/IssueID/20091012 招嘸人校方無奈 教師會籲修法 【李文正╱台北報導】立意良善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八月上路,各縣市公立學校 員工總數三十四人以上者,日後身心障礙員工不得低於總數百分之三,不過由於各校招聘 時,前往應試的身心障礙者極少,已知包括師生人數全台居冠的光華國小在內,北縣有十 六所學校受罰,而北市也有十所、基隆則有四所遭罰。 顧此失彼 據縣府勞工局資料顯示,師生人數全國第一的北縣光華國小,目前便因身心障礙教職員不 足法定的四名,上個月接獲公文,要求每月繳交近七萬元罰金,且採連續罰,延遲支付須 加計利息。該校教務主任陳建志無奈地說,並非學校不願聘請,而是招聘多次,共三十多 個名額,報名表上甚至載明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但半年下來,都沒等到人來報名。」 陳建志說:「要找到四名身心障礙者,短時間內真的沒辦法。」他表示,目前罰款只能從 學校的辦公事務費中支出,若連續處罰到年底,屆時校內的粉筆、燈管、飲水機維護費等 總務費用,學校恐怕都無法支付,「除身心障礙者無法因新法施行真正受惠,全校四千九 百多人的權益也大受影響。」 教師任用資格受限 北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富表示,新法上路前,教師的任用都被要求「身心健康」,造成領 有殘障手冊的教師原本就不足,何況家長能否接受體育老師是肢體障礙者,也是得面臨的 考驗,他建議,未來透過修法,可將教師列為與軍警人員相同,排除須任用身心障礙人士 的條件。 教局坦承執行困難 立法委員黃志雄也說:「政策和執行的落差,使得學校被罰,真的很冤枉!」呼籲應透過 立法加註條文,避免顧此失彼。縣府教育局亦坦承,身心障礙者保障名額是依新法規定實 施,在現實上有其困難,擬請內政部考慮排除教師計入身心障礙員工總人數,但也有官員 透露,這波遭罰名單,都是身障員工不足額的學校,「有志從事教職的殘障者,不妨多留 意這些學校的職缺。」 北縣市9月身障者 進用不足額學校 ◎台北市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麗山國中、敦化國小、日新國小、蓬萊國小、龍安國小、士林商職、 仁愛國中、新興國中、力行國小、明湖國小 ◎台北縣 永平高中、錦和高中、三重高中、新莊國中、淡水國中、五峰國中、永和國中、深坑國中 、丹鳳國中、鶯歌國小、金山國小、五股國小、海山國小、丹鳳國小、錦和國小、光華國 小 資料提供:北縣市勞工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00.102

10/12 14:07, , 1F
借轉身心障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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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bug:轉錄至看板 Disabled 10/12 14:07

10/12 21:13, , 2F
所以我不用怕失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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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20, , 3F
請看看大多學校給的缺額工作性質、薪水、工作環境適不適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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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者的生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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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34, , 5F
八月新法才上路沒多久,短期之內要招滿本身就有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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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36, , 6F
但也不必這麼急著就想修法來排除任用身心障礙人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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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52, , 7F
一般而言能任教職的都是身障者吧!心理方面有障礙的還是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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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53, , 8F
刷掉,保障是不需要啦!但也沒必要排除吧!大家公平競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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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54, , 9F
我有手冊,但我不會比沒有手冊的難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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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59, , 10F
教師的種類有很多,如國語、數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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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00, , 11F
身障的種類也很多,我就碰過肢障老師坐輪椅在教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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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01, , 12F
怎麼只會舉一些偏激的例子呢?就想排除任用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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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03, , 13F
我聽過有特教老師本身是嚴重色盲,還要特別派教助員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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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04, , 14F
我覺得這種應該此獎勵補助,而非處罰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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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工作不管是不是身障本來就有適合的人和不適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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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教甄這麼嚴謹!倘若不適合,在面試或試教就可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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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其實有手冊的老師沒有想像中那麼少,只是跟一般人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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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關的畢竟還是少數,加上有些主管有主觀的偏見,才會造成身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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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強制,有時不得已就得錄取不適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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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求職不易,而學校卻招不足身障老師的窘境~想當初我考教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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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公平競爭,報到時學校才知道我有手冊,人事還笑說是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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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20, , 22F
我也覺得罰錢的方式不合理,只會造成爛用,反而破壞了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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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21, , 23F
採獎勵補助比強制處罰來的好,不然保障名額何嘗是種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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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22, , 24F
贊成~有能者居之,畢竟是要來工作的,我們也不想造成別人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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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或是讓人家覺得我們是靠特殊身份才考上的,學校甚至限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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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任意調校的權力,還好現在我不想調,不過這也是一種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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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份工作適合報考的身障者,又有獎勵補助,主管想必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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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該身障者。這樣不是比較好嗎?為什麼是處罰而非獎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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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位者在做決策時,真的不知道是在為我們謀福利還是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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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想要選票?~話說有些民間企業寧可被罰錢,也不願花高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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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31, , 31F
成本來進用身心障礙者,這或許要回到特教體制中沒有較為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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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職訓教育所致~還有利益掛帥的社會風氣使然~只有比別人更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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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啦!我相信只要有心,有能力的身障者表現不會比一般人來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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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身障團體爭權益爭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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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話說原住民也是有保障名額的,以特定族群的方式來分類還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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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35, , 36F
奇怪的,只能說福利用在不夠必要的地方,不過這也是少數團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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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聲或受到重視的方法之一吧!還蠻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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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0:40, , 38F
政府用處罰的方式確實不洽當 應該要獎勵...但是不能說是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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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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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大家都是共犯 這共犯結構造成了許多荒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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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40, , 61F
請別只說身障團體徵權益過頭 這指控又有點太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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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是唸特教的 但是在上大學以前從沒受過特教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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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特教意識的抬頭也才不過十幾年而已 目前也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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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45, , 64F
大家豈不是更應該好好思考要如何提升現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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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希望做決策的上位者或有影響力的人都能看到''身障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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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57, , 66F
說法與看法,提供完善的、合理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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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1:19, , 67F
我覺得nuqwing你說的才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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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政策都不容接受公評,還談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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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固然不合情合理 但是改成獎勵更沒人會主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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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 我也不想靠這種悲哀的保護傘來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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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是講的太過了 扯遠話題了 對不起...其實我也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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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策...像我朋友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卻被人說你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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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靠法律可憐你們才能進來的..那天聽到他這樣說..很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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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只是社會上釋出的適合身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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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多..而且不同障礙的情況又不同..各有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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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環境沒有足夠的資源或無障礙環境 就變成只能靠法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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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外在的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來改善..就好像頭痛醫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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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有不容接受公評的意思 但是我的遣字用詞卻透露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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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27, , 79F
樣的意味出來...讓你覺得我很不理智..是我不對..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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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wppsi 我不覺得nuqwin說的有超過呀@@ 他有沒提說不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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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公評 倒是您的用語也稍微兇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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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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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句話有兇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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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請搞清楚狀況,我在說的太超過是nuqwing講的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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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身障者妳們這些特教老師要靠誰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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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的口氣同樣會給人一種兇的感覺...畢竟是網路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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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特教老師那不是更應該能體會身障者的困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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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只說是身障團體爭取權益太過頭....我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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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自以為是 不該這樣說的 畢竟特教老師比一般老師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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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且辛苦...不該講這種情緒話..畢竟特教跟身障是命運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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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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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加強身礙生的學習效果?除了某些身礙學習無困難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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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本來就很現實 當然要爭取自己的權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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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那些原住民搶權利搶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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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的身礙的確實力不太夠,但也能為以後找工作加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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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老闆不愛學歷好的? 加上身體缺陷 工作限制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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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正適合的工作又有幾個? 不要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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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說有的身礙心態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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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有些身礙也要斟酌自己的能力是否能適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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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qe6fgh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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