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96教檢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Q33
根據美國 PL100-407法案當中對「輔助科技」的定義:
『凡是任何能夠用來增進、維持或提昇身心障礙者之功能性能力的設備或產品系統,
不論是直接由市面上購買或訂製、進一步改良的設備或產品,皆可稱之。』
(C)選項應該是在『增進教師教學』和『教學輔助器材』這兩方面來講,
變程式以教師為中心的說法,尤其是『教學輔助器材』;應該是學生學習或生
活相關的輔助科技器材。(有些輔具的提供部只有幫助學生學習,還有生活自理
方面的輔助)
以上是我個人的見解,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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