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特教班雙導師的導師費問題
我找到法源了
問:請問特教班雙導師的其中一位請假,另一位可以代理他並請領他的導師費嗎?謝謝?
答:教育部93.08.31台人(三)字第0930107430號規定略以,公立中小學教師兼導師依規定
給假期間,其導師費仍宜維持現行規定,即由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
,自實際代理之日起支給。據此,學校導師依規定給假期間由另一位教師代理其導師職務
,倘該代理人本身即已領有導師費時,依上開規定自不可重複請領另一份導師費;若該代
理人未領有導師費,則仍得支領導師費。至於特教班的導師之一是否可代理另外一位請假
導師一事,因涉及各校課務安排等實務運作考量,仍應由服務之單位審酌實際情形及前開
函釋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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