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生轉學生IEP訂定時間為何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Daniel)時間11年前 (2014/05/10 23: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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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2.7.12公布的特教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 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請問入學後一個月這句話是指,新生轉學生「報到」還是指「九月入學」起算一個月內 完成IEP? 因為台北市特教輔導團表示新生得在報到後一個月內完成IEP 這件事對撰寫確實困難重重,因為只能根據書面轉銜資料來寫起 但卻還沒跟新生相處過及測量起點能力 在此條件下所完成的IEP恐怕得再重寫過 請問 這入學的定義可以請教哪權責機關?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114.1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p_teacher/M.1399737501.A.43D.html

05/11 21:36, , 1F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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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RaoTGz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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