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教津貼修訂後請領對象疑問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修行)時間8月前 (2024/02/27 20:23),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2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特教夥伴好~ 近日獲知今年初教育部有修訂特教津貼要點,主要內容是將過去按比例特教津貼的作法修訂 為全額領取(而非以授課節數去計算) 照此看法,應是實際執行特教業務的教師,只要有授課特教學生,且持有特教教師證,應該 都能適用此要點,我們學校三位特教老師,一位是輔導主任、一位是特教組長、一位是資源 班導師, 人事告知,只有導師和特教組長能適用,但實在讓人覺得很納悶…輔導主任雖管轄業務範圍 較大,但確實有特教授課事實且有特教教師證,之前依比例請領時她也是對象,為什麼不適 用此要點呢? 詢問特教科員,也沒有明確回應,只叫我們要自己問國教署…這個認定到底是教育局端或人 事人員搞錯狀況還是真是如此不一致呢!? 請問各位先進是否有遇到相關的狀況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5.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_teacher/M.1709036604.A.498.html

02/29 07:34, 8月前 , 1F
跟聘書是否有關?輔導主任是拿特教聘書嗎?
02/29 07:34, 1F

02/29 07:45, 8月前 , 2F
不好意思,我看到「三位特教老師」了!
02/29 07:45, 2F

03/05 16:00, 8月前 , 3F
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可以全額請領,https://
03/05 16:00, 3F

03/05 16:00, 8月前 , 4F
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5C2B
03/05 16:00, 4F

03/05 16:00, 8月前 , 5F
52675107B0B3
03/05 16:00, 5F
文章代碼(AID): #1btTGyIO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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