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羅生門: 101台北市國中專輔教師
剛剛看完簡章與報名網站
簡章附則
二、 現役軍人參加教師甄選經公告錄取者,
仍需依本簡章第柒條之一-(一)及第捌條之二方式辦理,
其錄取資格始予以保留。
可以保留資格,不可能是約聘缺
網站8/6首頁公告
有關本案專任輔導教師任用說明:
本案錄取之教師係屬正式教師,其任用係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
******** *********
1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統一訂定之。
14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 *********
各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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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6.2.48
推
08/06 18:49, , 1F
08/06 18: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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