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有關於研究生修教程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kidd5)時間12年前 (2013/06/22 00:07),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luckymia (luckymia)》之銘言: : 我目前是研究生 : 今年八月要去半年實習 : 要帶論文去實習(我所上論文不算在畢業學分 學校也有要我們填帶論文實習的單子) : 今天突然有位同學(別所的同學)跟我說 : 她昨天去問系辦和師培說是否可不寫完論文拿教師證 : 系辦和師培都說不行 : 我跟我同學原本是打算明年實習完後邊考教檢邊寫論文 : 而且之前有跟師培說我的打算 : 他們也沒有說我這樣有問題 : 請問我的想法是錯誤嗎? : 因為剛得知 還來不及問學校和教育部 : 心情很緊張 : 可以請有同樣狀況的人 : 可以回覆我嗎? : 謝謝 依法行事...http://ppt.cc/SZBX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0 年 01 月 04 日 修正 ) 第 4 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學生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始得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 一、依大學法規定,取得大學畢業資格,並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 且非第二款之在校生。 二、取得學士學位之碩、博士班在校生,於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育專業課程 且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 三、大學畢業後,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 依據第四條第二點,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育專業課程且 修畢碩、博士畢業應修學分..就看看各校規定寫完碩士論文算不算完成應修學分 也就是碩士論文是不是0學分囉...所以請問該校系辦最清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55.119

06/22 09:09, , 1F
謝謝您的回覆和幫我找法規,我所上的論文不算畢業學分
06/22 09:09, 1F
文章代碼(AID): #1Hn7eaIk (study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Hn7eaIk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