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考教檢可以不用先修完全部的教育學分?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無言===)時間7年前 (2018/10/04 19:04),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弟我在逛NTUE的網站時,發現了一個文件,主要是關於考教育檢定的。 https://goo.gl/Ezb77w 裡面有一段提到: =========================================================== 二、本校大四各師資類科師資生得於完成四分之三職前培育課程時, 由學校統一造冊取名參加教師檢定資格。相關資格規範如下: (一) 國小:修習國小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 42*3/4=30~32 學分,至少需修習「國音與說話」、「普通數學」、 「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不含國 民小學教學實習 =========================================================== 這意思是,只要先修完大概3/4(含「國音與說話」、「普通數學」、 「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也就是約30~32學分, 就可以先報名教檢的意思嗎? 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幫忙解答的呢? 小弟我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00.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38651097.A.562.html

10/04 19:23, 7年前 , 1F
直接打電話去他們師培問最快/準確
10/04 19:23, 1F

10/04 19:30, 7年前 , 2F
所以先給與報名,但是課還是要修完,拿到學分
10/04 19:30, 2F

10/04 19:46, 7年前 , 3F
問師培
10/04 19:46, 3F

10/04 20:11, 7年前 , 4F
這不就是後來改的「先教檢再實習」嗎?
10/04 20:11, 4F

10/04 20:44, 7年前 , 5F
實習也是師培課程的一部份呀(請見師培法),簡單說就是如
10/04 20:44, 5F

10/04 20:44, 7年前 , 6F
同樓上說的先考試再實習,並不是可以不用修完學分的意思
10/04 20:44, 6F
文章代碼(AID): #1RjVFPLY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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