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考教檢可以不用先修完全部的教育學分?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nari900916)時間7年前 (2018/10/04 22:30), 7年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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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umber89757 (===無言===)》之銘言: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小弟我在逛NTUE的網站時,發現了一個文件,主要是關於考教育檢定的。 : https://goo.gl/Ezb77w : 裡面有一段提到: : =========================================================== : 二、本校大四各師資類科師資生得於完成四分之三職前培育課程時, : 由學校統一造冊取名參加教師檢定資格。相關資格規範如下: : (一) 國小:修習國小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 : 42*3/4=30~32 學分,至少需修習「國音與說話」、「普通數學」、 : 「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不含國 : 民小學教學實習 : =========================================================== : 這意思是,只要先修完大概3/4(含「國音與說話」、「普通數學」、 : 「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也就是約30~32學分, : 就可以先報名教檢的意思嗎? : 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幫忙解答的呢? 小弟我非常感謝~ 明年第2次教師資格考考試時間為6/1 應屆畢業生當時最後1個學期成績還沒出來 必需要先用切結書報名 但還是要在放榜前10天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寄給主辦單位 該證明必需要符合畢業資格+修完全部教育學程課程及專門課程才能發證 沒有在放榜前10天交證明則該次考試成績無效 這篇公文的意思應該是已修滿32學分+最後1學期選課至少8學分可報名 但最後1學期所有科目都要全過考試成績才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42.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38663410.A.0D0.html

10/04 23:57, 7年前 , 1F
意思是最後一學期教程被當等於教檢初審資格不符嗎@@?
10/04 23:57, 1F

10/04 23:57, 7年前 , 2F
課程被當然後檢定考過了也是很厲害XDDDD
10/04 23:57, 2F

10/05 02:11, 7年前 , 3F
被當和教檢通過與否本來就沒直接關聯,課程方向不等
10/05 02:11, 3F

10/05 02:11, 7年前 , 4F
於考試方向
10/05 02:11, 4F
妳可以多修1科共10學分 這樣可以當1科 ※ 編輯: nari900916 (163.20.242.198), 10/05/2018 10:16:34

10/05 10:37, 7年前 , 5F
厄,原po我不是在回你 = =+ 我是在回一樓
10/05 10:37, 5F

10/10 04:04, 7年前 , 6F
感謝原po的建議:)
10/10 04:04, 6F

10/10 04:05, 7年前 , 7F
a大說的也是,只是想說如果教心、輔原這種科目沒過
10/10 04:05, 7F

10/10 04:05, 7年前 , 8F
考試也會過,那到底有沒有修課的必要阿XD
10/10 04:05, 8F
文章代碼(AID): #1RjYFo3G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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