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租屋房租扣稅的問題~? 謝謝
※ 引述《walkiechen (一個人的天空)》之銘言:
: ※ 引述《anniechu4 (安妮皇后)》之銘言:
: 我當初的契約是跟二房東打的,
: 是不是只要二房東肯房租收據開給我就ok呢~?
: 報稅時,需不需要另外附上大房東與二房東的契約~?
妳可以影印你說的這兩份契約書,然後另外寫一張說明書,說明你們承租的狀況,
於申報所得稅時,連同申報書一起交給收件的國稅局人員,我想審核的稅務員
應該就會了解了,一般來說是不會課到二房東的稅的,因為他並非房屋的所有權人。
: 另外,我想向各位先進再討教一下
: [問]:房租扣抵所得稅的上限是6萬,幾使是超過了,
房租支出的上限是每戶每年十二萬。
如果不到十二萬就照實際金額認列。
: 我也只能報6萬,
: 可是,房東這部分呢~?
: 假如,房子租給我一個月10000元,一年就12萬
: 那房東是不是該列舉這12萬的所得呢~?
: 還是6萬的扣除額~?
房東的租賃收入當然是依照租約規定的全年租金來全額申報,
並不是說你的租金支出報多少,房東就只要報多少,
國稅局不會這麼便宜他的。
: [問]:如果房東藉口因為我報稅而調漲房租,甚至在契約到期前
: 要求我搬家,依契約的租金 租期這些,我是不是可以在法庭
: 上得到應有的保障?
: 因為我覺得報稅這事,本來就是應該,也是該做的
: 契約不應該干涉說不准報稅.如果干涉應該是無效的吧~?
妳當然還是可以申報租金支出,不過一般的租賃合約好像也不會
直接訂一條規定說:禁止房客去列舉租金支出,通常是會寫:
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
應由乙方(即承租人)負責補貼。
其實你不需要在承租期間就跟房東硬碰硬,你可以先把租賃合約
影印並收好,等到以後你找到新房子了,搬到別的地方之後,
再拿著租約去跟國稅局說,你之前報稅的時候,忘記列舉租金支出了,
依照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你從繳納稅捐之日起五年內,
只要可以拿出具體證明,都可以申請退還溢繳稅款。
但是要記得,在填寫申報書時,你要選擇用"列舉扣除額"。
: [問]:如果房子的承租人有兩人的話,
: 例如A跟B兩人一起向房東承租房子
: 契約書上的承租人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子
: 與總租金(沒寫A多少錢B多少錢)
: 該如何拿此房租報稅呢~?
只要A和B自行寫一張說明書,協議各按多少比例申報
雙方簽名蓋章,一樣申報時附上去,就可以了。
另外你說扣繳憑單的申報是指房客如果是公司的話,才要做扣繳申報。
你們只是一般的個人(自然人)承租,並不需要,也無法去做扣繳申報,
國稅局不會收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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