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型商品 擬合併收益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3/30 05: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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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詩凱、俞蘋╱台北報導 資深財稅官員表示,賦稅署擬採取合併收益方式,對新台幣計價的結構型商品課所得稅。 民眾未來購買新台幣計價的結構型商品時,不論連結標的為個別股票、股票指數或利率, 收益一律合併申報,課徵6%到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券商對此普遍感到無奈,擔心不利 結構型商品市場的推廣。 資深財稅官員指出,賦稅署日前已徵詢各界意見,經過內部討論,決定不區分結構型商品 連結標的,採取合併收益課稅。至於所得類別,官員表示,尚未決定,但初步已排除利息 所得,可能是財產交易或其他所得。不過,官員強調,該方案僅經過賦稅署的內部討論, 未來仍須參考金融局以及證期會意見,才能定案。 券商指出,同樣連結海外投資標的,國外連動式債券免稅,國內結構型商品要課稅,顯然 不太公平。券商表示,海外連動式債券熱賣的同時,相同性質的本土結構型商品,竟要課 所得稅,「這樣要怎麼作生意」? 同時,券商指出,保本型基金的設計,幾乎和結構型商品相同,有「固定收益」和「選擇 權收益」二個部分,但卻必須適用不同的課稅方式,保本型基金免課所得稅,結構型商品 要課稅,讓業者真不知如何是好。 不過,也有券商認為,在現行部分資本利得免稅的制度之下,賦稅署作出合併收益的課稅 決定,可以理解。 之前券商曾爭取將結構性商品納入期貨交易稅條例課稅範圍內,課交易稅、免所得稅,但 未成功。券商表示,財政部若能早日確立課稅的方式,讓業者有所依據,也算好消息。 至於今年扣繳方式,券商表示,目前券商未發給投資人扣繳稅款憑單,如財政部決定將採 合併收益課稅,卻不發出公文函令,今年恐怕必須靠投資人誠實申報,或是由券商提供主 管機關相關的交易資料。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去年7月起,開放國內券商承作結構型商品後,半年內累計成交金額 將近百億元。櫃買中心預測,今年在開放實物交割、承作期間限制條件大幅放寬之後,今 年可達到500億元的目標。 根據櫃檯買賣中心資料顯示,目前已通過申請發行結構型商品業務的證券商,共16家。「 股權連結商品」交易的契約流通餘額約36億元,累計總成交金額約85億元,「保本型商品 」的契約流通餘額約14億元,累計總成交金額約25億元。 【2004/03/29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6.212
文章代碼(AID): #10Q8yBI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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