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紀念品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8/05 1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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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 鹿港鎮王先生問: 公司為召開股東會所購買贈送股東的紀念品,請問此筆進項稅額,是否可申報扣抵銷項稅 額?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 王先生所經營的公司召開股東會時,為贈送股東購買的紀念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因上 開紀念品的饋贈與推展業務無關,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 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公司所購買交際應酬用的貨物或勞務,所支付進項稅額, 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查詢相關內容請洽(04)7274325轉304邱小姐) 【2004/08/05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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