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金選擇舊制 五年內可改新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8/10 13:0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記者 林燕翎 案例 從傳統產業跨足到電子業的和和家電是國內歷史悠久的大企業,這幾年公司成功轉型,盈 餘迭創新高,當其他傳統產業還在緊縮人事時,和和家電每年都以10%的調薪幅度,羨煞 同業。 在和和家電服務20年的沈大富,再工作五年就達到退休條件,可以請領退休金了,沈大富 看著公司前景看好,工作到退休應該沒問題,敲著計算機,算著至少可拿到300萬的退休 金,計劃拿這筆錢遊山玩水一番。 正當沈大富一面敲著計算機,一面編織美夢時,與他一同進公司的同事老朱,卻急急忙忙 的跟沈大富說,「糟糕了,新的退休金條例規定,五年內一律要選新制,我們不能用舊的 退休標準退休了,要做到60歲才可以領退休金。」 沈大富一聽,心都涼了半截,心想退休金是勞工的權益,怎麼可以剝奪勞工選擇的機會? 解析 勞基法的退休制度,即俗稱的舊制退休金,從民國73年實施至今,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 條例實施後,為了處理新舊制退休金銜接問題,勞工退休金條例增設五年的緩衝期。 法令並未剝奪已經適用舊制退休金勞工的權利,沈大富及老朱還是可以繼續適用舊制退休 金。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9條規定,雇主應自本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一日,就本條例的勞工 退休金制度及勞基法的退休金規定,以書面徵詢勞工;勞工屆期未選擇者,自勞退金條例 施行之日起繼續適用勞基法的退休金規定。 原本適用勞基法退休制度的勞工,也就是目前已經投入職場的勞工,像沈大富或老朱,在 94年7月1日新制退休金開辦前,假使沒有選擇繼續適用舊制或改選新制退休金,將一律適 用舊制退休金。 勞工若繼續選擇適用舊制退休金,在新制實施五年內,還有機會選擇適用新制。 以沈大富為例,明年新制開辦前,沒有選擇繼續適用舊制,或改選新制,沈大富必須適用 舊制退休金,當他符合勞基法的退休條件,即在同一家企業工作25年、或是工作15年且55 歲,才能領取退休金。 假使沈大富適用舊制退休金後,發現新制比較有保障,沈大富可以在新制上路五年內,即 民國99年6月30日之前,選擇適用新制。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沈大富決定改選新制後,就無法再回頭選擇舊制。 勞退金新制上路前已經投入職場的勞工,還有選擇新舊制的機會。至於新制上路後,也就 是94年7月1日才投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一律選擇新制,不可再選擇舊制退休金。 這項五年緩衝期的設計,就是要讓舊制逐漸淘汰,改由新制取代退休制度,讓勞退新制儘 速全面實施。 【2004/08/10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6.1
文章代碼(AID): #1165WJaS (tax)
文章代碼(AID): #1165WJa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