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自提年金保險免稅 財部反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8/19 09: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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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委會為促使年金保險制順利推動,規劃參加年金保險制勞工如自願提繳工資的6%購買年 金保單,也可享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優惠,但這項建議遭財政部反對,昨(18)日兩部 會協商無結果,財政部並抨擊這項措施是「兩頭免稅」,將成為高所得者避稅管道,使國 家財政面臨萬劫不復之地。 為凝聚各界對勞退金條例施行細則的共識,勞委會昨天邀集財政部、經濟部、勞保局、經 建會、各縣市勞工局會商勞退金新制配套措施。 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指出,勞退新制採個人帳戶與年金保險雙軌並行,勞委會規劃,勞工 參加年金保險制,自願提繳工資6%作為保費時,可比照個人帳戶制,自提部分可自當年度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裡全數扣除。 賴勁麟強調,個人帳戶制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可享免稅優惠,假使年金保險制沒有適用免 稅優惠,不僅使兩大制度無法銜接,年金保險制將因誘因不足,勞工不願參加,導致該制 度形同瓦解。 財政部代表則認為,年金保險若比照個人帳戶制,勞工自提6%免稅,未來領取保險給付時 又可免稅,這種「兩頭免稅」做法與所得稅法精神不符,將有利高所得者作為避稅手段, 違反租稅公平原則,並使國家財政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就國際趨勢來看,退休金必須有一端課稅,財政部主張,將從研修所得稅法著手,處理年 金保險課稅問題,勞退新制的課稅問題將列入財稅改革的整體計畫。 勞委會條件處長李來希認為,年金保險制與個人帳戶制將適用同一套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工資分級表將設計上限,避免造成高所得者避稅天堂。勞委會尊重財政部立場,但希望爭 取年金保險自提免稅,以免新制尚未實施,年金保險制就胎死腹中。 明年7月勞退金新制上路後,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間可相互轉換,基於制度的衡平性 ,年金保險制勞工自提部分,比照個人帳戶制,得享當年度所得稅免稅優惠,勞委會將在 勞退金條例施行細則裡規範免稅措施。 根據勞委會統計,全台受僱員工200人以上企業,共有2,385家企業、73萬7,873名勞工, 若以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3萬5,325元,雇主負擔成本為工資的6%計算,每年將創造18 7億元的年金保險商機,未來加上勞工自提6%可享免稅優惠,保險商機將擴增至374億元。 【2004/08/19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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