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拉客積點兌換商品 要繳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9/08 08: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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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菁菁 高所得家庭注意了,要參加信用卡發卡銀行活動,可要先盤算一下,免得好處拿到了,稅 款也跟著上身。 黃太太是某家銀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因為銀行服務好,或是心動於發卡銀行提供「客拉客 」(member get member)的積點兌換商品,黃太太提供幾位親朋好友的名單給銀行,其中 有不少人因此辦卡,黃太太拿了不少兌換商品、禮券等。 黃太太原本很高興,可是一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就覺得有些納悶,怎麼提供名單,也 要繳稅? 類似的問題,近來其實不少,包括台北國稅局就碰到不少民眾詢問,問為什麼會收到這種 與信用卡發卡銀行的扣繳憑單?國稅局昨天特別解釋,信用卡持卡人若透過提供推薦名單 給銀行,符合銀行客拉客條件,積點而達成折抵年費或兌換商品、禮券等,是一種對等代 價,算是「其他所得」,當初推薦客戶名單成功的持卡人,要將這筆所得在次年度辦理綜 所稅結算申報時,併入當年度所得計算,且沒有成本可扣除,這筆所得需全額併入。 上述因為客拉客活動,而拿到的好處有換算所得的問題之外,其餘多數信用卡持卡人拿到 的額外好處,例如刷卡消費累積紅利積點兌換商品或是禮券、現金回饋直接折抵消費款或 是折抵年費等,這些好處,財政部則有明確規定,算是一種銷貨勞務,免併入所得計算, 也不會收到扣繳憑單。 也就是如果積點兌換商品差不多的情況,光是從節稅觀點來看,與其透過推薦卡友獲得, 不如以刷卡消費方式取得,較為划算,沒有報稅、漏報的後遺症發生。 【2004/09/08 民生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54.3
文章代碼(AID): #11FbTUV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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