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售貨 須辦營業登記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瀟灑走一回)時間21年前 (2004/09/10 08: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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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9)日表示,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未辦理營業登記者,如 被查獲有銷售貨物事實,除補稅外,最重可能被停業。 台北市國稅局已經針對網路交易進行查稅。國稅局說,一年內營業次數與經營超過合理標 準者,將會輔導辦理營業登記。台灣著名的網路購物網站亦已應國稅局要求,提供相關的 網路交易資料,做為國稅局的查稅參考。 國稅局最近也已接獲民眾檢舉,有部分網路交易業者,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即利用網 路交易販賣商品,國稅局也將會循線調查。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 期補辦外,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同法第51條 第1款亦規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應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 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財政部強調,網路交易除須補徵營業稅稅額,並就漏稅行為加處罰鍰外,其營業資料也將 再併計所得課徵所得稅。 【2004/09/10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55.122
文章代碼(AID): #11GFU3-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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