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網路申報營業稅 列印收執聯有效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時間21年前 (2004/11/03 08: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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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網路申報營業稅 列印收執聯有效 [台北訊] 台中蔡小姐問: 前些日子公司開會,欲改採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並自行列印「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申報,請問此種方式申報,是否已被所有單位接受? 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答覆: 營業人採用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後,由線上顯示供營業人自行列印的「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屬有效的營業稅申報及繳稅證明資料。 依據現行「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參、二(六)規定及實務作業,營業人以 網際網路申報繳稅失敗時,線上即顯示異常訊息及原因。網際網路申報繳稅完成時,顯示 收件編號、申報日期、已納稅額、「國稅局營業稅網路申報收件章」……等資料於「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上,供營業人自行列印,做為申報及納稅證明,與人 工申報書收執聯具同等效力,因仍有部分金融機構辦理放款業務時不予接受,故特別提出 呼籲。 【2004/11/03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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