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印花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GR~~)時間21年前 (2004/11/22 14: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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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九十年版)※ 第2章 -- 課徵範圍 第5條 (課徵範圍) 【釋示函令】  6、第2則 -- 收受匯票本票支票所出具之收據免貼花書立收到票據ꄊ(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所出具之收據,非屬銀錢收據性質, 應免貼用印花稅票。(財政部77/8/12台財稅第770129885號函) 我想問的是,如果今天我開了一張10萬塊的發票向客戶請款 而客戶扣了2萬塊款項,開了張2萬的收據,及8萬塊支票 那我收到的這張2萬塊收據要貼印花嗎? 我同事說這視同銀錢收據,收受現金,所以要貼花 但我覺得可以舉證是從這10萬塊發票裡被扣掉的 而餘款8萬,我收到的是支票 我說若我在收據上註明「支票收訖」的字樣,這樣也要貼花嗎? 她說還是要~ 我覺得很奇怪,並無現金收付,為啥一定要貼花?? 請教各位大大這到底要不要貼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27.58
文章代碼(AID): #11eObnT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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