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個案情況,請教關於所得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丹丹)時間21年前 (2004/12/25 17: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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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因為我之前的收入都不夠到需要報稅的程度, 而且一直以來工作地點也沒有扣我的稅, 所以一直沒有報過稅, 但是因為今年我剛於3月份結婚, 而且新換的工作會預先扣我的所得稅, 所以想先研究一下關於報稅的問題, 但是剛剛看過精華區,還是非常混亂, 所以想直接把我的情況寫出來, 請大家給我意見,謝謝大家! 我目前從3月份開始工作,每月薪水29700元, 我家裡還有媽媽跟弟弟,及新婚的老公, 我老公也在上班,每月薪水不固定,但是大多在30000元上下, 媽媽之前在從事政府的多元就業方案,也就是以工代賑的工作, 但是在今年8月也因為滿期了,所以到現在都沒工作, 我弟弟本來在讀二技,今年6月剛畢業,8月開始在當兵, 目前我跟我老公的戶籍在一起,媽媽跟弟弟戶籍在一起, 這是我家大致的情況, 我想問的問題是: 1.我可不可以把我媽媽和弟弟報作我的撫養親屬,那如果要報的話, 是不是要把我的戶籍遷去和我媽媽及弟弟在一起? 2.如果我把戶籍跟我老公分開,是不是就不能跟老公合併申報, 那我們今年的情況,是合併申報還是分開申報比較划算啊? 3.如果採用列舉申報,我弟弟的保險費如果要保人改成我, 是不是就可以列舉申報了? 4.以我們目前的情況,請問用標準扣除額,及夫妻合併申報, 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稅?還是夫妻分開申報,我就可以不用交稅? 這是我目前比較覺得混亂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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