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年資結算久任獎金 定額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歸零)時間21年前 (2004/12/26 13: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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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民營化 員工怎麼稅? 年資結算久任獎金 定額免稅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明年7月施行,針對公營事業因民營化發放給員工的年資結算或久任獎金 是否需要課稅的問題,財政部表示,若民營化方式完全依照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等相關規定進行,包括年資結算、久任獎金等均屬退職所得,可以享有定額免稅。 不過,財政部也強調,各個公營事業民營化的條件與方式,並不盡然相同。是不是 所有民營化的公營事業,都可以符合發放給員工的年資結算金或各類獎金,都可以 視為退職所得享有定額免稅,仍須依據其民營化的條件與方式而定,不一定能夠一 概而論。 財政部曾在民國87年間發布行政命令,規定公營事業民營化,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 營條例及相關法規發給離職人員的離職給予,凡留用人員的年資結算、加發六個月 薪給及一個月預告工資、久任獎金的補償,係屬退職所得性質,至於公勞保權益補 償具有保險給付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1項7款規定,可以免納所得稅。 明(94)年7月新制勞退條例施行之後,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而民營化的公 營事業,能否繼續享有包括年資結算、久任獎金等所得視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優惠 ,已引起準備民營化的公營企業關注。 財政部表示,公營事業未來要以何種方式民營,目前都言之過早,且必須視各別個 案而定。若以目前財政部所發布的行政命令,只要是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原 則民營化的公營事業,應可比照適用87年間發布的行政命令課稅。準備民營化的公 營事業,財政部也歡迎對課稅有疑義時,可以檢附相關的民營化計畫,由財政部做 明確解釋。 【2004-12-20/經濟日報/A2版/經濟要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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