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綜合所得稅的問題(未成年人經由法院選任監護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這是免洗ID)時間21年前 (2005/03/06 23: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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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敝人今年十八歲養母於前年過世(養父於83年) 有一位親生母親,養母無子女(也就是我單獨繼承) 繼承的手續一直拖到去年年底才完全辦好 期間因為無法定順序監護人(祖父母、兄姐) 而透過法院選任一位監護人來陪同我辦理繼承的事宜(也就是我親生母親) 目前繼承的事項已經辦妥,但我有個問題 綜合所得稅我算是我親生母親的撫養親屬嗎?(沒有終止收養,只是她為法院選任監護人) 我的所得是否會跟她一起合併計算(因為還未成年)? 成年後是否不用辦任何手續就可以單獨申報了? 抱歉~問了一些蠢問題 感謝您看完這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4.100 ※ 編輯: joeywang 來自: 218.166.84.100 (03/06 23:31)
文章代碼(AID): #12Anzsp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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