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路業 擬實施電子發票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0年前 (2005/07/05 23: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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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業 擬實施電子發票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正在規劃同意准許網路業者可以免開立實體發票,改以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 傳送電子發票。不過,財政部要求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的網路業者,包括會計紀錄完備等 要件者,繳交一筆保證金後,才可以改以電子發票取代實體發票。 據估計,網路業者若能以電子發票取代實體發票,將可以省下20億元的發票處理成本。 不過,財政部亦將要求網路業者,實體發票與電子發票的選擇權要交給消費者,也就是 ,若消費者要求開立實體發票時,網路業者不可以逕以電子發票取代。 財政部將在近期內召集網路業者與稅捐機關,就網路業者開立電子發票的相關處理原則 進行會商。官員表示,若稅捐機關在查核電子發票的實務過程中沒有疑義,今年年底之 前,財政部有可能開放網路業者可以改開電子發票。 網路拍賣業者日前曾經向財政部長林全陳情,指目前網路業者處理實體發票的成本過高 。舉例來說,網路下載一首歌,消費者只要花費約30元的成本,但網路業者寄送及處理 發票的成本平均就達到20元,實體發票成本過高,讓網路業者無利可圖。 財政部同意將在今年9月之前,就網路業者以電子發票取代實體發票的可行性給予答覆。 據瞭解,財政部初步分析認為,實體發票確實造成網路業者極大的負擔,因此傾向同意 開放業者採用電子發票替代。 不過,因為電子發票並非實體,且容易被修改,對稅捐稽徵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財政 部因此認為,即使開放也要有條件開放,包括限制可以適用電子發票的網路業者資格。   例如資本額太低、會計紀錄不完備或過去有逃漏稅紀錄者,都不得適用。另外,電 子發票與實體發票的選擇權在於消費者,網路業者需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以改開電 子發票。 財政部表示,若網路業者可以同意這些條件,財政部即可准許提前開放讓網路業者使用 電子發票。但是在財稅資料中心建制電子發票交易平台完成之前,財政部亦要求網路業 者必須先繳交一筆保證金。 有關保證金額度、電子發票適用對象門檻等,財政部將在近期內邀集稅捐機關會商後決 定。 【2005/07/05 經濟日報】 -- ▄▄▄▄▄▄▄▄▄▄▄▄▄▄▄▄ ▄▄▄▄▄▄▄▄▄▄▄▄▄▄▄▄▄ ▄▄▄▄▄▄▄▄▄▄▄▄▄▄▄▄▄▄▄ ▄▄▄▄▄▄▄▄▄▄▄▄▄▄▄▄▄▄▄ 帽子抑或是蛇?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87.144
文章代碼(AID): #12ogIIj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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