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浮動薪資各類所得 須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跟狗一樣。)時間20年前 (2005/07/11 18: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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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薪資各類所得 須申報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因應勞退新制,企業與員工約定採取「浮動薪資」的趨勢日漸明顯。但財政部表示,浮 動薪資中各種不同名目所得,仍屬薪資的一部分,需在申報所得稅時以薪資項目報繳稅 捐。 勞委會日前一項調查指出,勞退新制已自7月1日開始施行,企業與勞工因應勞退新制的 趨勢之一,即是勞動者薪資日漸浮動化,固定薪資卻日漸調降,企業逐漸改以績效表現 取代不變的薪資結構。 勞委會調查並發現,過去只在服務業盛行的獎金制,目前也已逐漸影響製造業,勞工要 有高收入,必須靠努力,不再擁有保障薪水的優勢。 勞委會指出,去年製造業每月經常性薪資約為3萬2,450元,平均薪資卻達4萬611元,差 距達8,161元。與92年(即前年)比較,製造業勞工每月經常性工資是3萬1,940元,平均 工資是3萬9,583元,差距7,643元。今年1至3月統計,經常性薪資與平均經資差距更達 1萬9,538元,薪資結構已有明顯變動。 財政部表示,勞退新制的施行,在企業與勞工薪資給付的條件或名目有所改變,但就稅 法而言,只要是受僱者提供勞務,並取自雇主的收入即屬薪資的一部分,必須要報繳所 得稅。 財政部指出,企業為因應勞工退休金新制,將薪資給付條件略做改變,例如雇主調整工 資結構,將經常性給予改變為非經常性給予,如原本按月給付的交通津貼改為交通油票 ,將伙食津貼改為誤餐費,將夜間津貼改為夜點費等等。 部分收入雖然並非經常性給予的所得,但財政部指出,依據所得稅規定,薪資所得的計 算是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的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所謂薪資則包括:薪金、俸給 、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的 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法免稅的所得則不在薪資課稅的行列。 財政部提醒企業與勞工,勞退新制施行後,不管給付的所得名稱是否改變,只要具有薪 資性質的所得,仍要依法辦理扣繳並由勞工在每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誠實報繳 。 【2005/07/11 經濟日報】 -- ▄▄▄▄▄▄▄▄▄▄▄▄▄▄▄▄ ▄▄▄▄▄▄▄▄▄▄▄▄▄▄▄▄▄ ▄▄▄▄▄▄▄▄▄▄▄▄▄▄▄▄▄▄▄ ▄▄▄▄▄▄▄▄▄▄▄▄▄▄▄▄▄▄▄ 帽子抑或是蛇?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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